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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介绍

来源: 时间:2014年01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介绍

        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项目是中国为帮助世界各国解决汉语师资短缺问题而专门设立的志愿服务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下属的非政府机构国家汉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汉办下设 “志愿者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志愿者主要从所学专业为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学、历史、哲学等文科专业的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招募选拔,经培训合格后派出任教。志愿者任期一般为一年,任期届满履职考评结果良好以上者,如本人和接收机构提出续任要求,经国家汉办审批同意后可以续任。志愿者服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志愿者需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实施情况

        2003年,作为试点,国家汉办向泰国和菲律宾派遣了首批志愿者,为全面实施此项目积累了经验。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正式实施,截止2010年底,国家汉办已向亚、欧、美、非、大洋五大洲89个国家派出1万余名志愿者。志愿者以其吃苦奉献的精神和出色的工作表现,给各国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被称为“来自中国的天使”,“最可爱的人”。

        三、组织管理机制

        志愿者项目由国家汉办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根据国外对志愿者的需求情况,志愿者中心直接或委托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校具体负责落实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等相关工作。志愿者抵达任教国后,主要由驻外使领馆和接收志愿者的机构负责管理。

        志愿者中心通常在派出人数较多的地区派驻管理教师,协助当地接收机构对志愿者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到期后,志愿者中心委托有关机构或管理教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相关费用

        志愿者不领取工资,只领取生活津贴。赴任前培训费、办理出国手续相关费用、出国安置费、生活津贴、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国家汉办从国家财政支出;派往国接收单位需为志愿者提供住房、医疗保险并解决当地交通。通过协商,国外机构也可为志愿者提供部分生活津贴、当地培训费和考察费等。

        五、报名申请方式

        国家汉办根据国外需求发布招募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到志愿者中心或相关委托机构报名并按要求参加选拔。申请人均需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可直接从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下载)。

        六、需求提交方式

        国家汉办愿与各国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机构、社团组织、汉语教师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汉语教学志愿服务。如果需要志愿者,请直接与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或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联系,并通过填报《汉语教师志愿者需求申请表》(可直接从国家汉办网站 www.hanban.org下载)提出对汉语教师志愿者的接受申请和需求。因遴选、培训、派出志愿者一般需要三至四个月,故提交申请的时间需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