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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捷中国留学人员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相关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已启动,有关项目的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

为鼓励在捷留学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留学身份、选拔范围及申请注意事项

  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

选拔范围

          申请注意事项

 高水平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

1.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需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同意函、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硕士毕业已离校回国;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1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艺术类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同高水平项目

          同高水平项目

国际组织项目

实习生

单位或者个人自行联系渠道:

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1. 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

2. 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

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

1. 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后备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

面向具有连续6个月(含)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含实习)经历的国外应届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1. 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和国外合作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逾期无法受理申请,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并确认成功提交

2. 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3.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捷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捷使馆受理。

4. 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捷克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人员,如符合相关项目申请条件,可通过驻捷使馆受理。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三、注意事项

1.信息平台使用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2.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所需申请材料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申请书并上传全部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上传内容应确保清晰,方便阅读,如材料模糊、不能辨认、内容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申报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3.因疫情原因,今年申请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4.录取结果将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信息平台查看,亦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未尽信息,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

如有问题请联系:

jkjy@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