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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北京服装学院1959年2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8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余人。现设有9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2个教学部门,以及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各类学生近9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千人。设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及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有国家级、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近300个。还建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民族服饰博物馆。

  学校拥有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了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大批教师是在服装服饰材料等领域具备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学者,其中多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十佳设计师等。学校扩大开放办学力度,积极聘请国际高端人才资源担任特聘教授,聘请原英国特伦特大学副校长Ann Priest教授任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国际院长、凤凰卫视知名主持人吴小莉任时尚传播学院院长。

  学校形成“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服务社会,成为行业产业发展和时尚设计、文化创意领域的人才与创新高地。学校致力于现代生活方式设计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及民族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被誉为“中国服装设计师的摇篮”。2016年,北京服装学院被《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评为中国最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最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2名。真正成为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者优先。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7.京外户口引进人才、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一)教师岗位

  1.高层次人才引进

  (1)高层次人才的分类

  我校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三类。

  (2)需求岗位(见附件1)

  (3)薪酬待遇

  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或长聘教授,可以享受较高年薪、学术休假等待遇,同时,学校为其提供周转住房或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岗位补贴等。

  2.青年教师

  (1)招聘对象: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2)

  (3)薪酬待遇

  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给予6-8年的预聘期,预聘期内享受较高年薪;预聘期结束后通过评审者可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未通过者须在规定期限内调离学校。

  (二)学生工作、其他专技和管理人员

  1. 招聘对象:201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岗位需求(见附件3)

  3. 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名单报人事处进行审核。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初试。

  4. 部门初试。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选人员(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7. 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办法

  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www.edu.cn/bift)录入个人信息。简历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89602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

  附件2: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青年教师岗位需求

  附件3:北京服装学院2019年学生工作、其他专技及管理岗位需求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