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捷克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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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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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2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北京会见来访的捷克教育、青年、体育部长卡特日娜·瓦拉霍娃。
陈宝生欢迎卡特日娜·瓦拉霍娃应邀来华出席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表示中方愿同捷方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语言教学合作,促进校际交流,加强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探索校园体育和艺术合作。瓦拉霍娃表示捷方愿与中方携手合作,推动捷中教育合作迈上新台阶。
会见后,双方签署中捷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该协议是中捷教育合作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两国教育合作迈上更高台阶,可以更充分发挥两国高等教育的比较优势,推动双方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学术交流,为中捷学生教育交流提供极大便利,并为中捷学生进一步深造和就业等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对加强两国间人文交流具有积极作用。
互认协议的签署,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也表明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已经越来越得到国际高等教育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