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捷留学人员申请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和吸纳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捷克留学人员选拔。上述两个项目的选拔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主页“出国留学”专栏)。2017年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捷自费留学人员及正在捷学习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其中,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
二、选拔办法
1. 申请受理
2017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北京时间3月20日-4月5日24时。申请人应于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同时须通过邮寄或送达方式向驻捷克使馆教育组提交一份书面材料(4月6日12:30前必须寄达)。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
Education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Czech Republic
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
2. 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国内、外申请人的材料将一并交由专家评审。
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公布并发放录取材料。
三、派出及管理
有关事宜请浏览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咨询邮箱
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
yjs@csc.udu.cn(高水研究生平项目)
yishu@cas.edu.cn(艺术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