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捷克馆区启动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为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优自奖的实施得到国内相关部门及有关驻外使(领)馆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扎实推进,进展顺利,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
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度优自奖项目继续在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34个国家实施。现将我馆区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要求
申报人须为我馆区的自费留学人员。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
4.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5.馆区选择: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系统中将无法接收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0日0时至2023年2月10日23时59分。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邮件发送。受疫情影响,今年仍不要求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打印申请表,本人中文正楷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于2023年2月15日前,发送至驻捷克使馆教育事务邮箱:jkjy@moe.edu.cn。邮件标题请用“2022优自申请材料+姓名”格式标注。请申请人确保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3.评审公布。驻捷克使馆教育部门将按评审要求组织海外专家进行初审、报回馆区拟推荐人员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通知驻外使(领)馆。
四、特别提示:
1.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必须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推荐版本IE10以上),开启兼容性模式(键盘同时按下ALT+X+B三键,在弹出窗口中添加http://yxzfs.csc.edu.cn至兼容性列表),否则无法正常申报。
2.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3.馆区申报问题,可咨询使馆教育事务邮箱。
技术问题,请咨询基金委。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电话:+86-10-660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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