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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捷克馆区“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34个国家实施。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报名时年龄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三类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根据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我馆负责受理捷克馆区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我馆经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8年7月15日至8月31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报名。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向我馆教育组邮寄两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达地址:

  Education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rague,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申报“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材料。

  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实施细则、申请注意事项、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请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yxzfs.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