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9年捷克馆区“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

来源: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继续开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现将捷克馆区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报名时年龄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不予受理。

  二、我馆负责受理捷克馆区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经初审后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报名。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向我馆教育组邮寄两份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


  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Education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Prague,

  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申报“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材料。

  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实施细则、申请注意事项等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