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捷留学人员申请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自费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海外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捷克留学人员选拔。上述两个项目的选拔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主页“出国留学”专栏)。现将2020年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向在捷学习的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其中,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学生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学位。
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需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请联系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我组推荐。
二、选拔办法
1. 申请受理
2020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北京时间4月10日-4月30日24时。申请人应于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同时于5月1日前将一份书面材料邮寄至驻捷克使馆教育组。
申请人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一致。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Education Office,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Czech Republic
Pelléova 18, 160 00 Praha 6
信封左下角请注明: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申请材料。
2. 评审及录取
申请人的材料将交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评审,评审工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6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公布并发放录取材料。
三、派出及管理
有关事宜请浏览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留学基金委咨询邮箱
yjs@csc.udu.cn(高水研究生平项目)
yishu@csc.edu.cn(艺术类项目)
xxzy@csc.edu.cn(信息平台使用事宜)